建议:一是加强磋商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例的研究和制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促进我国电商企业发展。积极利用WTO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协
建议:一是加强磋商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例的研究和制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促进我国电商企业发展。积极利用WTO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协商体系,帮助国内企业处理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纠纷。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的示范实施。此外,还要发挥侨团组织作用。
三是推进跨境物流业发展。出台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提质增效。鼓励国内物流配送企业与大型国际快递企业实施多元化合作配送模式,打造高效快捷的“一带一路”物流体系。
四是优化通关服务。建立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认定机制,确定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并建立交易主体与报关服务的关联体系。逐步完善直购进口、网购保税等新型通关监管模式。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管理。
“一带一路”贯通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等区域,连接亚太和欧洲两大经济圈,是世界上跨度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合作带。当前沿线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与我国企业开展互利合作、扩大经贸合作的前景广阔,建议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交易链的建设,实现各国的跨境自由贸易。